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公司黨委《關于做好2016年春節期間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工作的通知》(鄂電司發[2016]1號)“十二個嚴禁”要求,確保干部職工過一個祥和節儉、風清氣正的節日,黃梅縣供電公司下發文件,設置“十二道籬笆”堵牢“節日腐敗”的歪風邪氣。
一是嚴禁違規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二是嚴禁年底突擊花錢和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三是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四是嚴禁用公款接待走親訪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五是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或者向下屬單位、服務對象私借車輛、轉嫁費用,嚴格執行節假日期間公務用車封存制度;六是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七是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八是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并借機斂財;九是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同學會、戰友會;十是嚴禁“帶彩”娛樂;十一是嚴禁組織參加迷信活動;十二是嚴禁濫辦節會、演出,不得高價請“明星”、“大腕”。
嚴格要求公司系統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踐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決杜絕“節日腐敗”。公司紀委要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在節日期間要加強監督檢查,組織明察暗訪,深挖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要早警示、早提醒,堅決糾正、督促整改,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堅決查處,通報曝光。對壓案不查、隱瞞不報、處理不倒位的單位,堅持“一案雙查”,追究相關領導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來源:黃岡新視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