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爆出一條新聞,“中國電信電力兩年違法收費50億元,其中電力違法收費27.4億,這一數字還僅僅是專項檢查核實的數字”。
國家技術監督局組織力量對全國17個省的企業生產的34種電表進行了抽檢,結果發現,75%的電表都出現了正誤差,即人們所說的“走得快”。對家庭正在使用的電表檢測的結果更令人感到吃驚:偏差最大的要快28%,大多數快10%左右,也就是說居民要無端地多掏10%~28%的電費。
??????? 國家明文規定,電表誤差在正負2%以內屬合格產品,可實際情況卻遠非如此。一些電表生產企業道出實情:企業生產的電表大都由電力公司統一購買后安裝給用戶,一些電力公司為了獲取不正當的利益,私下要求企業在生產電表過程中將電表調快,越快越好,否則,就會以你的產品“不合格”而拒絕收購,企業為了經營和效益只好從命。
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是造成電力部門獲取非法利益的另一關鍵因素。電力部門不僅壟斷了電力的經營而且包攬了一切電表的校對與安裝。總表的校驗安裝不僅均由電力部門負責,總表也是電力部門計量收費的依據,分表雖然可由用戶自行購買合格產品,但分表的計量只能作為用戶自己分攤電費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