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以自己發電并售賣給供電部門啦!日前,記者從惠州供電局了解到,惠州首例居民屋頂光伏發電系統已實現并網運行。目前,該局各級供電營業廳均專設窗口,受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申請業務。
上網電量將全額收購
今年,廣東省發布《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能新〔2014〕37號)。其中,居民自建的發電設施所產生的清潔能源,接入電網引起的公共電網改造部分由電網公司投資建設;同時,上網電量將按國家規定電價予以全額收購。
這意味著,普通居民可自己建個家庭光伏發電站,向供電部門申請后,供電部門可免費接入整個電網,居民自家用了還有富余的話,電網將進行全額收購。
每千瓦時補貼0.42元
居民發電怎么“賺錢”?據惠州供電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享受國家補助,按照項目全部發電量和國家規定電價補貼標準,并剔除相應增值稅稅金后進行補助,具體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含稅)。上網電量按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執行。該負責人稱,目前正在核算居民光伏發電并網的電價,經物價部門核準后會予以公布。
惠州供電局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與普通居民報裝用電相比,光伏發電并網申請所需的材料并不繁瑣。申請人需到營業廳填寫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接入申請表,并提供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等),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地點房產證或其他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即可。但對于占用公共場地的項目,還需提供業主委員會出具的項目同意書或所有相關居民家庭簽字的項目同意書,物業公司出具的開工許可意見。
信息時報記者 江月華 通訊員 劉冠瑩 鄭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