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蓋廣泛、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有力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出行充電需求;建設形成城市面狀、公路線狀、鄉村點狀布局的充電網絡,大中型以上城市經營性停車場具備規范充電條件的車位比例力爭超過城市注冊電動汽車比例,農村地區充電服務覆蓋率穩步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快慢互補、智能開放,充電服務安全可靠、經濟便捷,標準規范和市場監管體系基本完善,行業監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技術裝備和科技創新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指導意見》明確了優化完善網絡布局、加快重點區域建設、提升運營服務水平、加強科技創新引領、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五方面任務。
其中,在加快重點區域建設方面,《指導意見》提出,要積極推進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在既有居住區加快推進固定車位充電基礎設施應裝盡裝,優化布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壓實新建居住區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充電基礎設施配建要求,確保固定車位按規定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滿足直接裝表接電要求。以城市為單位加快制定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指南,優化設施建設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落實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管理機構責任,建立“一站式”協調推動和投訴處理機制。鼓勵充電運營企業等接受業主委托,開展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統建統服”,統一提供建設、運營、維護等服務。結合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整合推進停車、充電等設施建設。鼓勵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老舊小區基礎類設施改造范圍,并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建設。
要大力推動公共區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以“三中心”(商業中心、工業中心、休閑中心)等建筑物配建停車場以及交通樞紐、駐車換乘(P+R)等公共停車場為重點,加快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推動充電運營企業逐步提高快充設施占比。在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等內部停車場加快配建充電基礎設施,并鼓勵對公眾開放。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在具備條件的加油(氣)站配建公共快充和換電設施,積極推進建設加油(氣)、充換電等業務一體的綜合供能服務站。結合城市公交、出租、道路客運、物流等專用車輛充電需求,加快在停車場站等建設專用充電站。加快旅游景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A級以上景區結合游客接待量和充電需求配建充電基礎設施,4A級以上景區設立電動汽車公共充電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