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式電價是階梯式遞增電價或階梯式累進電價的簡稱,也稱為階梯電價,是指把戶均用電量設置為若干個階梯分段或分檔次定價計算費用。通過分段電量可以實現細分市場的差別定價,提高用電效率。根據《陜西省物價局關于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是(陜價商發【2012】73號文件)規定居民階梯電價自2012年7月1日執行。
當前,陜西省居民階梯電價用電量標準:第一檔電量為2160千瓦時(180千瓦時/月*12個月)及以下,用電價格維持現行價格0.4983/千瓦時;第二檔電量為2161-4200千瓦時(350千瓦時/月*12個月),用電價格第一檔用電價基礎上提高0.05元/千瓦時;第三檔電量為4201千瓦時及以上,用電價格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提高0.30元/千瓦時。對已明確規定執行居民生活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用電價格每千瓦時提高0.0126元。
居民階梯電價電費按遞增法計算。先按照總用電量和第一檔電價標準計算全部電量的基礎電費,再按照第二檔、第三檔遞增電價標準,分別計算第二檔、第三檔遞增電費,以上三部分電費之和為該居民用戶的總電費。
不足或超出一個執行周期分檔電量的確定。居民用戶因新報裝用電、改類、過戶、更換表計等原因發生的用電變更,在同一個能周期內實際用電月份不足一年的,按照實際用電月份數計算分檔電量,用電天數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執行相應的分檔電價標準。
為保證階梯電價順利實施,電網企業投入了電力用戶用電信息采集系統,通過系統采集,將用戶用電信息采集到系統,利用基礎數據對電費進行核算,同時,該系統還能對線損、線路異常等進行檢測,從而確保階梯電價順利實施。 來源: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