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合資子公司江蘇林洋電力服務有限公司組成聯合體,與中廣核太陽能開發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廣核林洋新能源泗洪有限公司簽訂了《EPC總承包合同》。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公平、誠實、信任的基礎上,就泗洪領跑者基地項目簽訂本合同。
根據合同內容,本次主要合作的項目為泗洪縣天崗湖鄉天崗湖區域2號領跑者項目EPC總承包和泗洪縣天崗湖鄉天崗湖區域4號領跑者項目EPC總承包,均采用“漁光互補”建設方式,合同總價分別為54,940萬元、55,950萬元,總計約11.09億元,占公司2017年度營業收入的30.90%。
據悉,此次項目中用到的N型單晶雙面高效組件乃是林洋能源2017年發行可轉債的募投項目之一。林洋能源N型雙面單晶高效產品項目分為三期,終期規模為2GW。目前,一期投產規模為400MW,分別配套相應規模的電池和組件生產線。林洋能源在第二批領跑者基地中已運用了公司自產的N型高效雙面組件產品,項目同樣也是采用漁光互補的建設方式,從實際運營效果來看,背面可額外增發電量達20%以上。
而在去年7月,林洋能源全資子公司安徽林洋便與中廣核安徽分公司就光伏電站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其中雙方光伏電站合作將采取BT(建設—移交)或EPC方式進行。隨著林洋N型雙面高效產品在境內外的推廣,公司EPC業務獲得快速發展。此次雙方再次合作,加強了彼此的合作與交流,促進雙方進一步發揮各方優勢的同時,進一步拓展了公司EPC項目的開發建設,為公司后續EPC項目的合作與開拓提供更多經驗,提升了公司的整體盈利能力。
截至目前,公司累計建設、并網光伏電站裝機容量近1.5GW。未來,林洋將結合N型單晶雙面高效產品,充分發揮林洋研究院的技術優勢,開發各類高可靠性、高性價比、高效發電的分布式光伏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