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在配電工程方面的職權,原蚌埠供電公司配電工區負責人張某,非法收受9萬多元的購物卡、加油卡。日前,因受賄罪張某一審獲刑五年六個月。
張某,男,1956年出生,自2005年12月起任國網安徽省電力公司蚌埠供電公司配電工區主任,2010年2月起任該工區黨支部書記、副主任,2011年1月起任該公司協理員。
2009年、2010年間,電力工程項目承包者魏某,為感謝張某在對其承包的華府天地小區等配電工程驗收中給予關照和幫助,多次送購物卡,合計2.2萬元。今年3月,在掌握魏某的行賄線索后,龍子湖區檢察院將張某帶回進行調查談話。張某如實交代了收受魏某購物卡的事實,以及收受其他六人賄賂的犯罪事實。
龍子湖區法院審理查明,張某在配電工區任職期間,利用負責參與配電線路工程項目的審查、驗收、送電工作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購物卡和加油卡共計價值9.2萬元。(蚌埠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