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是首個實行容量補償機制的省份,也是首個將用戶側納入輔助服務范疇的試點。不過,山東外電不參與調峰,所有調峰壓力都在省內煤電身上,因此省內煤電調峰壓力也最大。
6月3日,山東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原則審議通過《山東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實施方案(送審稿)》(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山東電力現貨即將進入不間斷試結算階段,被業內人士評為“我國電改進程里程碑事件”。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電價形成評價體系,必須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實施方案》從法律層面確定了山東電力現貨試點不間斷結算的合法性,現貨市場一直“跑下去”有了法律依據,而不是短期結算試運行,山東現貨市場建設由此按下“快進鍵”。
結算交易日清日結
《實施方案》提出,山東電力市場架構采用現貨市場、中長期市場和零售市場模式。現貨市場運行后,山東省電力市場體系將更加完善,有利于促進發電側競爭和結構調整,從長期看也將降低發用電成本。
《實施方案》指出,山東電力現貨市場由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電網公司及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組成。其中,電力調度機構負責現貨交易組織、輔助服務交易組織、安全校核等工作。現貨交易、中長期交易、零售交易均由電網企業統一結算。交易機構根據各品種交易結果和實際執行情況,統一出具交易結算依據。
同時,山東電力現貨市場交易結算實行日清日結、月結月清。其中,日前市場采用全電量申報、集中優化出清的方式開展。發電企業申報量價曲線,電力用戶、售電公司申報用電需求曲線,不申報價格。
《實施方案》還明確,輸電價格將按政府核定的山東電網輸配電價執行。在容量市場建立之前,暫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發電容量補償電價。電網公司按照用戶實際用電量和容量補償電價按月向用戶收取,按規則向發電企業支付容量補償電費。市場交易價格為發電側上網電價。中長期市場集中競價采用邊際定價和連續撮合定價機制。市場結算不平衡資金每項均獨立記錄,分類明確疏導,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在市場主體間合理分攤。
推進速度全國領先
一位山東發電企業負責電力現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山東從去年6月啟動現貨市場,一年便完成方案制定、平臺搭建,從每月一次的試運行結算到一周連續的階段結算,推進速度遠比其他試點快。”
2017年8月,山東被選為全國首批8個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地區之一,明確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分兩個階段:2021年底建立現貨市場機制,啟動現貨市場試運行;2022年以后,探索開展容量市場、金融輸電權、電力期貨和衍生品等交易,配合推進省間與省內交易的融合。
2019年6月21日,山東電力現貨模擬試運行啟動。2019年9月20日,組織開展一周的連續調電試運行,參與主體包括發電企業、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新能源暫不參與現貨市場;12月9日,開展第二次電力現貨連續調電運行及試結算,首次出現“負電價”。
山東是經濟大省、工業大省。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山東煤電裝機降至9604萬千瓦,占電力總裝機比重降至70.5%,承擔90%以上的發電任務,老牌工業地區自備電廠占煤電總裝機近1/3。用電方面,山東近年以10%的年增長遞增,2016—2018年連續三年全社會用電量分別達到5391、5430、6084億千瓦時,均為全國第三,而且產業結構決定其能耗一直居全國首位。
“山東在調整能源結構的同時,又要實現減排降耗的經濟增長,新能源裝機增長迅速,銀東、魯固、昭沂特高壓幾條大通道直通山東。相比其它電力現貨試點,山東電力市場體量大、規模大、市場主體多,市場環境相對復雜。”上述發電企業負責人表示。
也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與其他試點相比,山東現貨市場亮點很突出,是首個實行容量補償機制的省份,也是首個將用戶側納入輔助服務范疇的試點。不過,山東外電不參與調峰,所有調峰壓力都在省內煤電身上,因此省內煤電調峰壓力也最大。“去年模擬試運行時,用電高峰期的白天時段,新能源大量涌入,電力現貨市場處于電價最低時段,未放開的用戶卻處于目錄電價的峰段。山西也有類似情況,但山西是外送電省份,這種情況沒有山東這樣典型。”
多措并舉完善規則
對于電力現貨市場試結算后市場化的努力方向,一位長期研究電力現貨市場的專家認為,應盡量避免現貨市場價格雙軌制。“雙軌制類似同一條道路上同時可以靠左行駛和靠右行駛,必然導致混亂,也會助長兩軌之間的倒買倒賣和權力尋租現象。”
當然,也要避免“重市場出清、輕容量補償”的機制,加快配套電力現貨交易的調頻、備用市場建設。“電力現貨市場需要配套的輔助服務市場主要包括調頻和備用服務交易,8個試點地區均未開展備用和電能量的聯合出清,超過50%的試點電力現貨市場并未考慮備用服務的市場化,應力爭集中式市場地區實現調頻、備用和電能量的聯合出清。”上述專家補充道。
值得一提的是,希望現貨市場能夠降低電價的想法并不現實。從國外現貨市場建設經驗看,除個別地區市場電價處于降低趨勢外,大部分市場因通貨膨脹、燃料價格上漲等因素影響,現貨價格未能降低。“市場的本質是‘效率倍增器’,但推行現貨市場的國家和地區,電價無一例外反映了清晰的時序信號和位置信號,用戶平均電價雖未降低,但出現了結構性降價,用電時段為現貨價格較低時段的用戶電價明顯降低,維護了市場公平。”
該專家還指出,盡量避免行政手段直接干預電力現貨市場。“以峰谷價差為例,人為壓低的上限價格、抬高的下限價格會向市場主體發出錯誤信號,如果傳導至用戶端的峰谷價差幅度低于用戶目前使用的峰谷電價價差幅度,會惡化負荷側的用電曲線。此外,要加快貫徹執行輸配電價制度,逐步落實監管經費、提高監管能力,盡快建立政府授權合同制度,在市場環境下落實產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