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交易監管維護市場秩序
? ——電監會發布《2009年度全國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情況監管報告》
本網記者 彭源長
近日,國家電監會編制發布《2009年度全國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情況監管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指出,2009年,電力監管機構在2008年度相關工作基礎上,努力推進電力市場建設,認真規范電力交易,積極維護市場秩序,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報告》對2009年電力交易和市場秩序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分析,披露了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和監管意見。
存在的問題
《報告》指出電力交易中存在一些問題。《報告》對這些問題按非競爭性電能交易方面、競爭性電能交易方面和廠網秩序方面作了分類。
非競爭性電能交易方面又細分為基數電量交易、非競爭性發電企業電能交易兩個方面的問題。
在基數電量交易中存在的問題有:個別省份制訂的年度基數電量計劃違反“三公”原則;部分調度交易機構安排發電計劃科學性和公平性不夠,部分地區基數電量合同完成率低于100%;部分省份制訂基數電量計劃科學性不夠。
在非競爭性發電企業電能交易中存在的問題有:個別電網公司在抽蓄電站的抽水電量招標采購中獲取額外收益或招標工作不規范,影響發電企業間的公平,部分抽水蓄能電站利用率較低,存在設備閑置的情況;供熱機組經營不規范問題日益突出。
競爭性電能交易方面細分為跨省(區)電能交易、發電權交易、輔助服務補償交易三個方面的問題。跨省(區)電能交易的市場化程度較低,計劃安排仍占主導地位;跨省(區)交易長期合同缺乏配套的靈活調整機制;部分跨省(區)交易行為不規范,存在原有體制下內部計劃等形式組織交易的現象仍然存在等。部分地區發電權交易機制欠靈活,交易品種單一,交易規模偏小;個別電網公司網損測算與收取不規范;個別發電權交易沒有實現節能減排的初衷。個別發電企業對輔助服務補償交易的基本原則認識不到位,強調自身機組的技術制約,不愿意參加輔助服務補償交易,拒絕承擔輔助服務義務,希望維持“免費”使用其他機組輔助服務的運行模式等。
廠網秩序方面細分有以下問題
在合同簽訂、備案以及合同支付中存在的問題有:個別網廠間在交易執行過程中存在無合同交易的行為,使廠網雙方的交易喪失了基礎性的約束;部分合同未按范本要求將電量分解到月,部分調度機構未嚴格執行分解到月的合同電量計劃;個別電網公司在與發電企業簽訂《購售電合同》中,存在明顯違反“兩個范本”基本要求,甚至存在不公平的合同條款等。
在交易信息披露與報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電網企業實時運行信息未向電力監管機構報送現象較為普遍;在年度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報告工作中,個別電網公司以信息安全和保密為由未及時報送信息,或信息報送質量較差。
在并網運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已執行各區域電力監管機構出臺的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的地區,運行信息披露、考核費用分配較為合理,發電企業相對滿意,但部分電力調度機構仍延續廠網不分體制下的一些做法,導致發電機組利用率低下,部分電網發電企業并網運行管理的合理性、科學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在新建機組并網及進入商業運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部分新建機組并網接入困難,新建機組轉入商業運行問題突出等。
在電力企業落實許可制度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部分電力企業對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的作用認識不足,對電力業務許可證申領工作重視程度不夠。部分發電企業無證從事電力業務,電網企業與無證發電企業進行交易的情況在各省較為常見。
要求及建議
對于存在的有關問題,《報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監管建議。
《報告》提出了八方面的整改要求。一是公平開展基數電量制訂及調度交易。二是電網企業不得下達強制性跨省(區)電能交易計劃。三是規范開展電能交易與合同簽訂、備案與合同支付工作。四是規范抽水蓄能電站管理工作。五是嚴肅新機并網及轉商業運營工作,公平分配差額資金。六是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節能減排工作。七是加快系統建設,規范開展并網考核和輔助補償工作。八是電力調度機構應停止使用部分自定的涉及電廠的規章規程,提高調度精細化程度。
同時,《報告》提出了七個方面的監管建議。一是加強科學規劃,優化配置電力資源。二是加快推進電價改革。三是發揮市場機制,逐步減少計劃電能交易。四是加大對各地強制優惠電行為的督察力度,維護市場秩序。五是盡快完善抽水蓄能電站成本補償和調用機制。六是結合國家節能減排政策加強自備電廠管理。七是協調解決發電企業送出工程的產權和維護問題。